-
西安新规:伪造资料骗购房资格 5年内禁在西安买房
-
09月12日 09:200提要: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西安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9月11日下午,西安市房管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通告,就购房资格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做了明确的惩戒规定。
-
-
北京购房资格进一步明确 非京籍纳税需连续60个月
-
03月23日 09:260提要:昨晚,北京市再出台从严购房资格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住建委昨晚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对“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加以明确,非京籍纳税从5年改成连续60个月,新标准自2017年3月22日起执行。
-
-
广州市住建局:消费者若没有购房资格 企业不得助其规避政策
-
09月30日 10:030提要:昨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切实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再次强调开发企业和代理、中介机构要遵守东莞限购政策,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信息、炒作房价上涨,特别提醒企业不能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承诺或提供办理个税、社保等来规避东莞的限购政策。
-
-
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请公租房 非京籍要具备北京购房资格
-
05月12日 10:150提要:根据公告,海淀区燕保·辛店家园、苏家坨公租房项目和房山朗悦嘉园3个公租房项目剩余490套房源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配租时,并不会特意要求具备北京户籍:本市户籍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非本市户籍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有购房资格,申请人工作单位须在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
-
购房资格怎么算?
-
天津:严审购房资格 加大市场供应
-
05月22日 09:550提要:我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出台后,受人才落户新政影响,房地产市场也受到关注。昨日,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目前,我市住房市场交易量、价稳定,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依然严格执行。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严格做好购房资格核查工作,在满足我市居民及新市民等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严格限制投机炒房,确保市场稳定发展。
-
-
房买一半遇限购 “通州限购第一人”败诉
-
03月16日 15:210提要:杨先生在通州买了套房,签购房合同、缴纳定金、通过购房资格审查后,卖方不同意卖房了。10天后“通州最严限购令”出台,杨先生不再具备购房资格。杨先生和卖方闹上法院,并因此被称为“通州限购第一人”。
-
-
揭假结婚产业链:男女价不同 婚前签离婚协议
-
03月27日 09:480提要: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对于办理“假结婚”的双方来说,可谓各取所需,购房者拥有了购房资格,假结婚对象有了一笔额外收入,而且这种方式还“不违法”。因为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来看,公民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不能从法律的角度认定其婚姻无效或者追究法律责任,只能是从道德层面给予谴责,但后者对于“假结婚”的约束力微乎其微。
-
-
北京商办项目限购、限贷调查
-
11月20日 09:480提要:日前,记者在北京走访多个商办在售项目了解到,为了让个人买家获得购房资格,这些商办项目可以提供公司注册代办服务,同时为了减轻全款购房的支付压力,也允许客户分期付款,周期多在一年内。
-
-
买北京“购房资格” 月初3.8万现在13万
-
南京购房政策明细出炉: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购房资格
-
05月10日 10:150提要:日前,南京购房政策明细出炉,其中包括:非本市户籍人员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
-
北京住宅平房纳入限购范围 专家:再无"空隙"钻
-
04月05日 10:500提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尹飞认为,2011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商品住房限购,这些年有效抑制了成套住宅楼房的投机投资性购房,但由于住宅平房并未纳入限购政策范围,部分不具有购房资格的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开始转而购买平房,尤其是近两年,受教育入学政策影响,平房渐渐成为投资、炒作热点,有媒体爆出的“天价学区房”,其中就有平房。
-